2015年《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》(以下简称“15定额”)将于2015年1月1日起实施。为确保新定额实施效果,真正发挥定额在合理确定和控制工程造价方面的作用,11月24日,“15定额”宣贯发布会在成都召开。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谭新亚出席会议并讲话,省审计厅投资处谢建萍副处长、财政厅财政评审中心任冬宁副主任参加会议,会议由省造价总站站长杨搏主持。
新亚副厅长强调,“15定额”的颁布实施具有重要意义,不仅满足市场计价工作的需要,为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和加快发展提供技术经济政策支撑,更为合理确定和控制工程造价起到很好作用。要求各地造价管理机构加强新定额的宣传贯彻,继续做好跟踪管理工作,为进一步完善定额打下良好的基础。
会上,造价总站张宗辉副站长介绍了“15定额”总体编制情况,并对2015定额的主要内容进行了宣讲。来自财政、审计、各市(州)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、建设、施工、工程造价咨询单位200余名人员参加了会议。
2015年《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》于2014年8月19日经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审查通过予以颁发,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。
“09定额”修编而成的“15定额”表现的主要特征如下:
1.此次修编,对国家相关法律、法规和政策,特别是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6号,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《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》的通知(建标[2013]44号),国家标准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》GB50500-2013和《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》GB50854-2013等9本工程量计算规范,得到认真贯彻执行,体现了政策性和法律性。
2.专业设置齐全,涵盖范围广泛,能满足建筑市场计量、计价的需要,体现了完整性。
3.以原四川省建设厅颁布2009年《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》以及2008年《四川省房屋建筑抗震加固工程计价定额》为基础,参照国家标准《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》等九本计量规范进行章节结构设置及顺序编列是可行的,依据充分,体现了可靠性。
4.项目划分简便适用,粗细适宜,“计量单位、计算规则、工作内容”尽量与国家九本计量规范保持一致,项目设置不重复,增补删减结合四川实际,做到方便计量与计价,体现了实用性和可操作性。
5.适应建筑市场构(配)件工厂化、成品化生产的需要,部分项目以成品编制,增补推广使用新技术、新材料、新工艺、新机械使用项目,删去施工规范和政策规定已淘汰或禁止使用的项目,与市场同步。机械配置、人工单价、材料价格、机械台班单价及综合费、规费、安全文明施工费紧密结合市场进行测算确定,体现了先进性。
6.定额水平保持了“09定额”的科学性和合理性,又体现了在实践中不断完善,针对“09定额”,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,对于消耗量水平适中的定额项目,不作消耗量水平的调整,对于在执行过程中反映消耗量水平与施工现场实际出入较大的,进行了消耗量水平的重新调研、测算和调整,符合市场实际。总的造价水平升降变化幅度不大,综合费、规费、安全文明施工费升降、平衡、调整依据充分,符合市场变化规律,体现了合理性。
信息来源:造价二部


